企业所得税允许抵扣的增值税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已缴纳的增值税中符合税法规定、可作为成本或费用在税前扣除的部分。这些增值税额通常包括购进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生产经营用品时支付的增值税,以及部分服务费用中包含的增值税。企业可通过纳税申报,将这部分增值税从应纳所得税额中减去,以降低实际税负。简而言之,它是国家为鼓励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投资,对企业经济活动中已缴增值税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问题一:不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抵扣联”,可以不用验证吗?依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务〔2016〕22号)第二条第(一)项第2点要求:购置等服务进项税不可抵扣的会计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生产加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