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合理化有什么确定标准?
2022-06-07 17:53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司工资薪金所得及员工福利费扣减问题的通告》(国税函〔2009〕3号)要求:
“一、有关有效工资薪金所得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指的“有效工资薪金所得”,就是指公司依照股东会、董事会、薪酬联合会或有关监督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所得规章制度要求具体派发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务行政机关在对工资薪金所得开展合理化确定时,可按下列标准把握:
(一)公司制定了比较标准的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规章制度;
(二)公司所制定的工资薪金所得规章制度合乎领域及地域水准;
(三)公司在一定阶段所下发的职工薪酬是比较确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调节是井然有序开展的;
(四)公司对具体下发的工资薪金所得,已依规执行了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责任。
(五)相关职工薪酬的分配,不因降低或躲避税金为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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