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金怎样进行个人税收筹划
2022-07-29 16:52
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别名年终奖金)就是指行政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等义务人根据其全年度经济收益和对员工全年度主要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形,向员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以上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尾涨薪、实施年薪制和绩效工资方法的单位依据考核情况兑付的薪资和绩效工资。
半年奖和季度奖应分摊到每月
员工获得除全年度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类类别奖励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加点奖、优秀奖、考勤管理奖等,一律与当月薪水、薪酬收益合拼,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例1:2016年王某在机关事业单位就职,每月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已扣减“三险两金”等免税项目,“三险两金”为合乎国家规定基本上养老保险金、基本上医保费、失业保险费、公积金、年金或是企业年金,相同)为4000元,每季度奖励金为6000元(季度奖金于3月、6月、9月、12月派发)。
筹划前,1、2月份每月应缴个税=(4000-3500)×3%=15(元)
3月份应缴个税=(4000 6000-3500)×20%-555=745(元)
2016年税款累计=15×8 745×4=3100 (元)
筹划方式,将季度奖金改成月奖,每月奖励金2000元。
筹划后,每月应缴个税=(4000 2000-3500) ×10%-105=145(元)
2016年税款累计=145×12=1740 (元)
根据筹划全年度节约个税=3100-1740=1360(元)
绕开年终奖金的缴税雷区
经营者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独立作为一个月薪水、薪金所得测算缴税,实际为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于12个月,按其商数明确税率和心算抵税数。年终奖金税款,商数找征收率,数量算税款。从表面上看,按超额累进税率估算,事实上更接近全额的超额累进税率,出现好几个零界点和好几个缩量十字星,年终奖金税款存有好几个缴税雷区
实例2:张某系公司员工,2016年获得良好销售业绩,公司将派发年终奖金54,100元。企业向其代收代缴个税。
筹划前,54100/12=4508.33(元)
查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做到第3级,税率20%,心算抵税数555.
应缴个税=54100×20%-555=10265(元)
税后收入=54100-10265=43835(元)
筹划方式,将年终奖金降至54000元(或者将100元做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筹划后,54000/12=4500(元)
查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做到第2级,税率10%,心算抵税数105.
应缴个税=54000×10%-105=5295(元)
税后收入=54000-5295=48705(元)
根据筹划提升税后收入=48705-43835=4870(元)
低工资员工派发年终奖金造成多交税
全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包含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和年终奖金。全年度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未超过42000元(3500*12)的,派发年终奖金造成多交税。
实例3:李某系公司员工,2016年每月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3000元,另公司于2016年12月份派发年终奖金6000元,全年度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总计42000元。
筹划前,1~11月每月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3000元,未超过扣减规范35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2月份,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3000元,年终奖金6000元。
(3000 6000-3500)/12=485.33(元)
查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做到第1级,税率3%,心算抵税数0.
应缴个税=(3000 6000-3500)×3%=165(元)
筹划方式,将年终奖金6000元分摊到每月,则每月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3500元。
筹划后,1~12月每月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3500元,未超过扣减规范35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高薪职位员工有效派发年终奖金可避税
全年度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超出42000块的,有效派发年尾可避税。
实例4:李某系事业单位职工,2016年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90000元。
计划方案1,每月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均是7500元,无年终奖金;
计划方案2,每月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为6000元,年终奖金为18000元;
计划方案3,每月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为5999元,年终奖金为18012元。
缴税筹划,计划方案1应缴个税=((7500-3500)*10%-105)×12=295×12=3540 (元)
计划方案2应缴个税=((6000-3500)×10%-105)×12 18000×3%=145×12 540=2280 (元)
计划方案3应缴个税=((5999-3500)×10%-105)×12 18012×10%-105=144.9×12 1696.2=3435 (元)
计划方案1,不派发年终奖金,个税较多;计划方案3,派发年终奖金不科学,个税比较多;计划方案2,有效派发年终奖金,个税最节约。
年终奖金限制为66万余元
无论年收入多大,年终奖金限制为66万余元。年终奖金超出66万余元,将导致多交税。
实例5:林某系上市企业经理,2016年年收入300万余元,每月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19万余元,年终奖金72万余元。
筹划前,应缴个税=((190000-3500)×45%-13505)×12 720000×35%-5505=70420×12 246495=1091535(元)
筹划方式,将年终奖金控制在66万余元,每月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19.5万余元。
筹划后,应缴个税=((195000-3500)×45%-13505)×12 660000×30%-2755=72670×12 195245=1067285(元)
该实例,年终奖金72万余元,超出66万余元,致使多交税24250元。
附:妙用年终一次性奖励金、运用专业级差、扣除项目计算,有效缴税筹划,争得利益最大化
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要求,员工当月取得的全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于12个月,按其商数明确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派发年终一次性奖励金的当月,员工当月劳务报酬所得小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扣减"员工当月劳务报酬所得与花费扣除额的净额"后的余额,明确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依据这一政策优惠,能够按照计划将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和年终奖与工资的占比进行调整以达到避税目地。
根据超额累进税率存有"零界点"效用,依据计算,单位发放年终奖金存有"盲点",在"零界点"周边,年终奖金的数额的略微转变,可能带来的是达到几万块的税赋,单位在年终奖金的发放环节中,应避免下列6个盲点:
6个盲点超出盲点税赋增长额
18001元-19283.33元发18001比18000元多缴纳税款1154.10元
54001元-60187.50元发54001元比54000元多缴纳税款4950.20元
108001元-114600元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缴纳税款4950.20元
420001元-447500元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缴纳税款19250.30元
660001元-706538.46元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缴纳税款30250.35元
960001元-1120000元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缴纳税款88000.45元
可以发现,当企业发送给员工的奖金为960001元后,要比派发960000元多交近9余万元的个税,我们建议,假如单位发放的年终奖金处在以上盲点,企业能够划入薪水或通过实体等其他福利方式发送给员工,从员工角度而言,乃至能通过与单位沟通交流,舍弃一部分年终奖金,以取得实发额度更大化。
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要求,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经营者,该记税方法只允许选用一次。实施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自己获得年尾兑付的薪资和绩效工资按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实行。员工获得除全年度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各样类别奖励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加点奖、优秀奖、考勤管理奖等,一律与当月薪水、薪酬收益合拼,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企业没有考虑年终一次性奖带来的低税率,使派发奖励金利润最大化,也没有考虑月薪水之间超量累计零界点,更没有考虑奖金发放时间与派发频次,合拼职工薪酬,推动个税征收率做到最大值,假如全年度薪金所得,按月计发一部分,其他选用一次性奖金方法派发,会减少个人所得税的交纳。
因此,有效制订薪水薪酬规章制度,考虑到绩效工资与季度奖,根据实际支付的时间与征收率零界点额度考虑到,降低应缴个税。主要分三方面,一是每月预发工资额度与年终奖税率保持一致,其账户余额合拼入13月工资发放;二是每月预发工资金额在超额累进税率边沿,因每月能够扣减3500块的花费,那样每月计发额度征收率比一次性年终奖金的征收率高于一档,其账户余额按年终奖发放,假如年终奖金超出征收率零界点,那样超过的一部分合拼入13月工资发放;三是每月预发工资额度比一次性年终奖金额度小于一档征收率,其账户余额按年终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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