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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对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效应科学研究

2022-08-12 17:03

一、前言和参考文献

数字经济的是数字时代国家综合实力的主要反映,是建立现代经济体系的主要模块,都是新旧动能转化的主要促进能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令十分重视发展数字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十四五’总体规划”)明确指出,要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2021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才注重,数字经济发展速率之快、覆盖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史无前例,正在成为重新组合全世界要素资源、重构世界经济构造、更改全世界竞争格局的关键所在能量。为推动在我国数字经济的持续发展,国务院令于2021年12月下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该计划明确提出,在我国数字经济的还面临“重要行业创新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与挑战。由此可见,促进中国数字经济的改革创新是提升数字经济的竞争能力、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在我国数字经济的的关键所在。

内部经济增长理论觉得,科研投入对技术革新具备决定性的危害(Romer,1990),是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阶段。但是,科研投入主题活动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可能会导致政府失灵与科研投入不足的问题(Arrow,1962;Bloom等,2019)。除此之外,与一般经济形态对比,数字经济的的传递性及公益型特点更加明显,因此会很好地抑止数字经济企业产品研发的积极性(张森等,2020)。不难看出,因为政府失灵难题它的存在,数字经济企业的科研投入离不了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做为政府部门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公司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可以进一步降低研发成本并鼓励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被世界各国普遍选用。

近些年,数字经济发展快速并引发了专家学者们高度关注。但是,不仅有研究综述主要在数字经济的的规模计算、激励效应以及对税制改革的冲击考验等多个方面(许宪春等,2020;赵涛等,2020;王卫军等,2020),而关于促进数字经济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科学研究显著不够。依据我所掌握的参考文献,现阶段有且只有极少数专家学者对于此事作出了一定科学研究。比如,沈思等(2021)以2017—2020年深圳市数字经济企业为研究样本,研究表明,减税降费政策明显激励了数字经济企业的科研投入。但是,该参考文献仅以深圳市数字经济企业做为研究对象,研究样本欠缺象征性。

正是如此,文中依据中国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国统计局令第33号)定义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范畴,以2012—2020年我国A股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调查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对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效应,研究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对不同行业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影响的多样性,尝试为新形势下鼓励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与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在我国数字经济的的税收政策提升给予理论参考与经验直接证据。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表明

文中的研究样本为2012—2020年我国A股发售数字经济企业。有关原始记录主要来源于国泰安中国经济发展经济研究数据库系统(CSMAR)与万德(Wind)数据库系统。必须指出的是,本文将样版提取为2012年之后的信息,关键主要原因是,2012年之前的上市企业研发费用数据信息存有公布不完整问题(龙小敏等,2018)。

为科学合理定义数字经济的及核心产业统计分析范畴,中国统计局对社会经济行业类别中合乎数字经济产业特征的和以给予数字产品(货品或服务)为目的的有关行业分类主题活动进行筛选,并且于2021年5月公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国统计局令第33号)。依据该统计分类,数字经济产业范畴确定为5个大类:01数字产品加工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行业、03电子信息技术运用业、04数据要素驱动业、05智能化效率提高业。在其中,01—04为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具体来说,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主要包含社会经济行业类别里的计算机通信和其它电子产品加工制造业、电信网电视广播和卫星传输服务项目、互联网和服务内容、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行业等4个大类领域。由于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的必要性及数据库的可获得性,文中以归于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的中国A股上市企业为实际研究对象。

依照科学研究国际惯例,文中去除ST类企业等出现异常样版并对所有连续变量作出了1%和99%百分位数的缩尾解决。最后,本科学研究总共得到包括736家企业的3 325个有效的样版。

(二)变量定义与叙述

1.企业研发投入。由于数据库的可获得性与完好性,并参考不仅有参考文献(刘诗源等,2020)的做法,文中以企业研发强度考量企业研发投入,即以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考量企业研发投入水准。

2.公司所得税减免。在中国采取的各种各样鼓励公司创新的税收政策中,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是行为主体(李为人正直等,2019)。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在我国执行了一系列激励创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具体来说,鼓励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主要包含两类。一是研发费用加计扣减、高新企业低税率等普惠性政策。比如,加工制造业数字经济企业进行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支出,未产生无形资产摊销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按实扣减的前提下,再按照实际本年利润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亦如,得到高新企业资格的数字经济企业依照15%的征收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对于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行业的政策优惠。比如,我国鼓励的软件行业,自盈利本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交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依照25%的规定征收率减半征收所得税。亦如,符合条件的软件行业的职工培训费,可单独开展计算并按实际本年利润在预估应纳税所得额时扣减。虽然对于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方式各种各样,但是其综合性体现为所得税具体税负的下降(杨国超等,2017)。因而,文中以所得税的规定征收率与实际税负差值考量公司所得税减免。在其中:具体税负=应交本年利润÷(息税前利润总金额-递延所得税花费÷法律规定征收率)。

3.调节变量。为缓解因遗漏变量而造成的可能误差,文中参考不仅有科学研究(冯根福等,2021)的做法,在线性回归方程中控制了一系列危害企业研发投入的特征变量。在其中:公司规模以企业总资产考量,并取对数;公司年纪以产生本年度与企业成立日期差值考量,并取对数;依据控股股东的性质,将所有权性质界定为国有制与非公有制;负债率以期终总负债占期终资产总额比例考量;流动资产比率与固资比例分别以速动资产与固资占期终资产总额比例考量;资产回报率以纯利润占资产总额比例考量;企业价值评估以市值占资产总额比例考量;企业成长以运营收入增长率考量;股份市场集中度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考量;独董占比以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考量;薪酬鼓励以管理层持股占比考量;领域竞争度以领域赫芬达指数值考量。

4.自变量叙述。表1(略)为基本自变量的描述统计。数据显示,在本研究样本中,公司研发强度的平均值为0.088,最高值与极小值分别是0.263与0;公司所得税减免平均值为0.136,最高值与极小值分别是0.249与0。别的自变量具体的描述统计信息内容如表1(略)所显示。

(三)计量模型与实证方法

为定量分析调查公司所得税减免对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效应,文中选用如下的双重固定效应模型:

在其中:i和t分别表明公司个人和年代;被解释变量Y表明企业研发投入指标值;自变量taxprefer表示公司所得税减免指标值;X表明危害企业研发投入的调节变量引流矩阵;ψ表明公司个人固定效应;π表明年代固定效应,以操纵不跟随公司转变共同的宏观经济政策冲击性等;ε表明任意干扰项。

三、实证研究结论与分析

(一)标准重归结论

运用上文设置的计量模型,依靠STATA统计分析软件,大家模型拟合作出了参数估计,有关标准重归结论见表2(略)。在其中,列(1)—列(6)为不一样调节变量情况中的重归结论。

表2(略)的重归数据显示,在不同可能方程式中,公司所得税减免的估计系数始终在1%的水平上明显为正。这表明,公司所得税减免对数字经济企业的研发强度形成了明显的推动作用。具体来说,以列(6)为例子,在控制了固定效应与年代效用后,公司所得税减免的估计系数为0.053。这是因为,均值来讲,所得税优惠价格每增强1个单位,数字经济企业的研发强度将提升5.3%。这就意味着,在我国现阶段以低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减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司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对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形成了极为重要的激励作用。不难看出,公司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根据减少研发成本,纠正了科研投入活动的正外部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合理改正了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的政府失灵。

(二)多样性剖析

以上标准重归关键阐述了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对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的平均激励效应。但是,如上文上述,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涵盖了社会经济行业类别里的计算机通信和其它电子产品加工制造业、电信网电视广播和卫星传输服务项目、互联网和服务内容、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行业等四个大类领域。有所不同领域企业特点不一样,之而享受的税收政策不一样,可能会导致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对不同行业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效应很有可能各有不同。为检验该异质性效用,文中进一步开展了企业种类的多元回归分析。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电信网电视广播和卫星传输服务行业与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行业的样本数偏少,文中依据中国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将电信网电视广播和卫星传输服务项目与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组合为数据通信业。最后,本文将研究样本划分成计算机通信和其它电子产品加工制造业、数据通信业、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行业等三个类别领域。

企业种类的回到结论由表3(略)得出,在其中,列(1)—列(3)分别是计算机通信和其它电子产品加工制造业、数据通信业、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行业企业样本的回到结论。

表3(略)的企业种类重归数据显示,公司所得税减免对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业企业研发强度影响的较大,其次计算机通信和其它电子产品加工制造业,但对数据通信业公司研发强度影响的为负但不明显。文中觉得,不同行业所呈现出的异质性效用关键与我国现阶段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设计方案息息相关。现阶段,在我国鼓励公司创新的税收政策关键体现为对高新技术公司的增值税免税、低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减等征收率和计税基础特惠。在这样的税收制度下,技术密集型领域对企业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比较比较敏感,因此效用也较为明显。

四、研究结果与对策建议

(一)研究结果

文中以归于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的企业为研究对象,根据上市企业数据和双重固定效应模型,实证研究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对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效应。科学研究结果显示:公司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明显激励了数字经济企业的科研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幅度每增强1个单位,数字经济企业的研发强度将提升5.3%。除此之外,相较于计算机通信和其它电子产品加工业和数据通信业企业来说,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对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行业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效应更加明显。

(二)对策建议

数字经济的做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是数字时代国家综合实力的主要反映,是建立现代经济体系的主要模块。为不断提高在我国数字经济的的竞争优势与知名度,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在我国数字经济的,理应按照“十四五”总体规划的部署,对焦激发市场主体魅力、服务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进一步完善推动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

1.执行更大力度的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政策。文中的研究结果说明,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对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具备明显的激励效应,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越多,数字经济企业的科研投入越大。科研投入是数字经济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能够对数字经济企业执行更大力度的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降低数字经济企业研发成本,更多方面充分发挥公司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的创新激励效应。具体来说,文中建议将数字经济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现阶段的100%提升至150%~200%,进一步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数字经济企业改革创新。

2.健全对于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行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app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灵魂,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提,是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所在支撑点。发展趋势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行业,针对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我国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行业仍面临“产业基础薄弱,关键核心技术存有薄弱点,原始创新和创新发展水平急待提升”等众多考验。而作为一种技术密集型领域,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业企业的改革创新,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攻关,需要大量人工智能技术、区块链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方面技能人才。因而,为补短板,加强该产业创新发展能力,理应进一步完善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业企业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以充分运用公司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的创新激励效应。具体来说,在鼓励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行业人力资源资金投入层面,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还有比较大改善室内空间。其一,进一步加大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业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抵扣幅度。比如,将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业企业产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减额度占比由现行的8%提升至16%,以鼓励公司增加职工教育资金投入,推动该行业人力资源的建立与发展。其二,进一步扩大满足条件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业企业的职工培训费范畴。现阶段,我国对满足条件软件行业的职工培训费准许单独核算并在预估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扣减。充分考虑员工培训中心基本建设是职工培训的必要前提条件,因此可以选择将满足条件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业企业的培训中心建设费用列入员工培训费并准许税前工资全额的扣减,以适应职工培训的需求。

3.扩张所得税税率优惠覆盖面积。文中的实证分析数据显示,以低税率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司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明显推动了数字经济企业的科研投入。这是因为现阶段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有效激励了数字经济企业的科研投入。为顺利完成《“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里的“到2025年,数字经济的迈进全方位拓展期,数字经济的关键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超过10%,智能化创新引领发展水平大幅度提高”等发展规划,必须进一步扩大所得税税率优惠覆盖面积,加大对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以充分运用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的激励效应。具体来说,文中建议将对于得到高新企业资质数字经济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扩围至全部归于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的企业。换句话说,对所有归于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的企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下大力气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开展科研投入,提高数字经济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创作者:

杨海斌(江西财经大学税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彭瑞娟(江西财经大学当代经济管理学院)

(文中为选节,全文刊登于《税务科学研究》2022年第7期。)

热烈欢迎按以下文件格式引入:

杨海斌,彭瑞娟.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对数字经济的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效应科学研究[J].税务科学研究,2022(7):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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