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你的年终奖金怎么发的?看热闹:分次派发奖金的税款差别?

2022-04-01 18:11

  A企业提前准备给员工派发年终奖金,因公司管理缘故,需将年终奖金分次派发。即1月份发70%,4月份发30%。A企业派发奖金的账务处理方法,将同时危害员工奖励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从而危害员工的税后工资所得的。     第一种处理方法   A企业1月份派发70%年终奖金及其4月份派发30%年终奖金,全是按如下所示会计分录解决:   借:应收员工薪酬——奖励金    贷:存款        应交税金——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   此类处理方法,仅就1月份派发的70%一部分年终奖金可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扣税,而4月份派发的30%年终奖金必须和当月薪合拼,计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处理方法   A企业1月份派发70%年终奖金时,将并未派发的30%年终奖金计到各员工户下,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1月份:   借:应收员工薪酬——奖励金    贷:存款        应交税金——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A员工        其他应付款——B员工等   4月份派发30%:   借:其他应收款——A员工       其他应付款——B员工等       贷:存款   此类处理方法,员工在1月份一方面获得了现钱,另一方面获得的债务。1月份可就所有年终奖金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扣税,而4月份派发的30%年终奖金,归属于还款员工负债,不需与当月薪累计计缴个人所得税。   例如,员工薪水为3500元(不考虑到其它要素)。年终奖金为30000元,1月份派发21000元,4月份发放9000元。   企业按第一种方法解决,该员工1月份需交纳个人所得税1995元(21000×10%-105),4月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245元(9000×20%-555),累计交纳3240元。   而按第二种形式解决,该员工1月份需交纳个人所得税2895元(30000×10%-105),较第一种方法少缴税345元。   为什么二种账务处理方法,测算年终奖金的最后却差别比较大?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则会计分录和关键账务处理要求,2211 应收员工薪酬学科计算公司依据相关要求应收给员工的各种各样薪酬。2241 其他应收款学科计算公司除应付票据、应付款、应收帐款、应收员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金、长期应付款等之外的别的各类应收、暂收的账款,其他应收款学科可按其他应收款的工程和另一方企业(或本人)开展清单计算。   《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要求,在一个缴税年内,对每一个经营者,全年度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记税方法只可以选用一次。获得除全年度一次性奖金之外的其他各种各样项目奖励金,如大半年奖、一季度奖、加班加点奖、优秀奖、考勤管理奖等,一律与当月薪、薪酬收益合拼,按税收法律要求交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要求,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包含现钱、实体、商业票据和别的方式的社会经济权益。所得的为实体的,应当获得的凭据上所标明的价钱测算应纳税额;无凭据的实体或是凭据上所标明的价位显然较低的,参考价格行情核准应纳税额。所得的为商业票据的,依据票面价格和价格行情核准应纳税额。所得的为其它方式的社会经济利润的,参考价格行情核准应纳税额。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贷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所得的缴税问题的通告》(国税函〔1997〕656号)要求,义务人将归属于缴税扣缴义务人劳动所得的贷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收入,根据义务人的来往会计分录分派到本人户下,收益每个人有权利随时随地获取,在这样的情况下,义务人将贷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所得的分派到本人户下时,即应觉得所得的的付款,应按税务法要求立即代收代缴本人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1994年前为工资收入调节税)。   参照《山东地区税务局、山东省地区税务局有关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界限问题的通告》(鲁地税所字〔1995〕113号)第四条对本人获得所得的,已确立使用权,但未转出的缴税问题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条例全文和相关政策法规,对本人获得的所得的,已确立其使用权,并且付款企业在账务上已作解决,无论本人是不是具体转出,均应按照规定征缴个人所得税。   依据上述要求,应收员工薪酬学科计算的是按照规定应收给员工的薪酬,并没有优化到每一个员工的身上,员工并没有权利开展获取。在第一种账务处理方法下,员工就获得70%一部分可按年尾一次性奖金记税方式记税,30%一部分需与当月薪合拼记税。第二种账务处理方法,员工1月份获得70%奖励金的现钱,与此同时获得30%债务,换句话说员工获得年终奖金的形式是现钱 债务,这时可就所有奖励金按年尾一次性奖金记税方式记税。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