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有关要求2002年之后的新办公司的所得税应回国税部门管理制度。自2006年起,关于新办公司税收征管管理权限的现行政策关键为国家税务质监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税务[200...
按相关规定2002年往后的新办企业企业所得税应回国税部门监管。自2006年起,有关新办企业税收征管权限现行政策大多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税务[2006]1号)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