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不能仅用于代发工资而不开展实际经营。 根据《公司法》及税务监管要求,公司设立需有真实业务、合同、发票和财务流水。若仅用作代发工资,无实质经营,可能被认定为“空壳公司”或“虚列成本”,涉嫌逃避社保、个税或转移利润,面临税务稽查、账户冻结甚至吊销执照风险。 合法做法:工资应由实际用工单位发放;如需外包,应通过具备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依法代缴代付,确保业务真实、票据合规。
话说时下恰好是年12万余元申请的时段,有的创业者,有的主要负责人,有好几处获得工资薪金所得,针对你而言,那就是两个之上获得工资薪金所得,这时分辨规范是:自主申请,现行政策根据是如此的:《个人所得税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