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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关联公司互派工作人员薪水抵扣难题?

2023-02-15 16:24

问:总公司A派员工到分公司B,该员工与A公司是劳务关系,与B公司是就职关联,其养老保险关系在A公司,工作的关系在B公司企业,由B公司发放工资。B公司能否将付给该员工薪水在抵扣?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要求,“公司产生的有效薪水、薪酬开支,准许扣减。前述所指薪水、薪酬,主要是指每一自然年度付给在公司就职或是受聘的员工的所有现钱方式或是货币性方式的劳务报酬,包含标准工资、奖励金、补贴、补助、年尾涨薪、加班费,及与员工就职或是受聘相关的收益性支出。”

该外派员工在B公司就职,B公司提供相关信息证实就职关联,所收取的科学合理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在所得的抵扣。若归属于总公司向分公司给予服务行为,则严格按照《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关联公司间提供帮助缴纳费用相关所得税解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要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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