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要求,薪水、薪酬所得的应缴个人所得税。薪水、薪酬所得的,以每月总收入额扣减花费三千五百元后的账户余额,为应纳税额。所说薪水、薪酬所得的,就是指本人因就职或是受聘而获得的薪水、薪酬、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