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工资的“代发月份”应填写实际发放所属的工资月份,而非打款日期。例如: 6月5日发放的是5月份工资,则“代发月份”填“5月”; 若为预发或补发,也应按工资对应的考勤/计薪期间填写。 企业做账、个税申报均以权责发生制为准,即费用计入员工提供劳务的当月。银行代发系统中的“代发月份”字段主要用于对账和统计,务必与工资表、个税申报表保持一致,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