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工资若为代其他单位发放,应记入往来科目,而非成本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1. 收到委托方工资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发工资(××公司) 2. 实际发放给员工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发工资(××公司) 贷:银行存款 此处理体现“代收代付”性质,不计入本企业薪酬成本,确保账务清晰、税务合规。若误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将虚增人力成本,影响利润与个税申报。